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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備軍人除役如何辦理?除役限齡如何區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3-30 10:17

    後備軍人除役如何辦理?除役限齡如何區分?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規定、 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之除役限齡:

     1.二級上將:70歲.
    2.中將:65歲.
    3.少將:60歲.
    4.校官及士官長58歲.
    5.尉官及士官50歲.
    6.志願役士兵45歲.
    7.義務役士兵及補充兵36歲.

    (屆滿之年12月31日除役。不另發給除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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