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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發現鳥松之美」攝影比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2-27 09:27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辦理 「 發現 鳥松之美」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

      藉由「發現鳥松之美」主題攝影徵件比賽,鼓勵本市學生,透過鏡頭認識本區人文、風景、建築等區內特色。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協辦單位:正修科技大學攝影社

    參加對象:

      高雄市學生(設籍或就讀高雄市學校學生)

    徵件主軸: 

    作品請以「鳥松區各里人文、風景、建築等」為主軸拍攝相關之作品,並標示拍攝地點、照片簡要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截止日:113/2/26-113/4/14

    網路票選日期:113/4/22-113/5/3

    獲獎公告:113/5/10

    頒獎日期:113/5/17

     

    報名與收件方式:

    網路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BGvYJarPmMCH7u557

       

    徵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稿件規格:

    1. 每人至多以二件作品參賽,攝影器材不拘,彩色或黑白作品。
    2. 照片格式4x6,橫式直式不拘,畫素1200萬以上。
    3. 作品只需要上傳電子檔案至線上報名表單,參賽照片須為JPG檔格式,檔名:作者名稱-作品名稱-拍攝地點。

    ●評選標準:

    1. 主題適切性40%
    2. 創意與攝影技巧40%
    3. 網路人氣〔官方FB追蹤+按讚+留言(選擇最優作品,每人限擇1幅)〕20%

    獎項(獎金須列入年度所得):

    • 特優:共2名。每名頒發獎金2500元、獎狀1只。
    • 優等:共6名。每名頒發獎金1500元、獎狀1只。
    • 佳作:共12名。每名頒發獎金1000元、獎狀1只。

    其他注意事項:

    •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參加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金。
    • 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不符規定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 作品於獲獎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屬「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鳥松區公所,區公所基於區務之推行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力,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發布課室:秘書室
    上版日期:113-02-27 下版日期:11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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