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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7-10 15:17

    一、依據113年7月8日高市府民兵字第11370743900號函辦理

    二、附件:行政院公報-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

    發布課室:役政災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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