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9月5日高市兵役政字第11304605200號函辦理。
二、有關替代役役男每月主副食費調整案,業經行政院核復同意,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
三、附件
(一)替代役役男主、副食費發放標準表。
(二) 替代役役男主、副食費發放標準調幅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