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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

    修正本所「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預算執行注意事項」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01 10:04

    修正本所「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預算執行注意事項」如下(附件一附件二):

    1.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預算執行注意事項(附件一)。
    2.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預算執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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