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最新消息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協助弱勢個案就醫補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2-01 14:1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協助弱勢個案就醫補助:

    (一)、申請期限: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當年度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二)、申請資格:設籍高雄市並符合本市區公所及社會局認定經濟困難且開立證明者。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其他經濟弱勢,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特境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或街友、遊民安置輔導辦法之證明。

    (三)、補助項目(下列各項補助費用合計每人每年30,000元為上限) :健保部分負擔、住院膳食費、掛號費:健保不給付之門診、急診及住院掛號費用、救護車費(每人每年6,000元為上限)、偏遠地區交通費(每人每年以2,000元為上限)、無健保身分者就醫時之醫療自付費用(以健保給付範圍為限):

    相關網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https://khd.kcg.gov.tw/tw/department/zone.php?zone=217&author=97

    (四)、受理單位:本市各區衛生所、健保合約醫院(就醫醫院)

    衛生局諮詢專線07-7134000轉6104、6135,或衛生局網頁查詢相關訊息。

     

     

    發布課室:社會課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