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證明 ─ 應備證件: 申請書一份。(申請書.doc) 繳納規費,證明書每份收費以同地段5筆以內者收取100元,逾5筆者,每增加1筆加收新臺幣20元;不同地段應分別申請並分開計價。(詳如申請書注意事項) 無自用農舍證明 ─ 應備證件: 無自用農舍申請書。(無自用農舍申請書.doc) 確無自用農舍切結書一份。 土地及房屋(農舍)資料清冊一份。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個人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正本一份、所有農地現況全景照片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