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年6月12日高市府民兵字第11570607200號函辦理。
二、現行兵役宣導集中於19歲役齡後男子,鑒於中學階段青少年與家長對兵役相關規定接觸有限而常有誤解,以致具役男身分後發生人生規劃與兵役義務相衝突情形,甚或因不清楚法律界限衍生「出境就學未辦手續、未依限返國」或「收到兵役通知未予回應」等違法情事,觸犯妨害兵役刑責,影響個人生涯。
三、附件
(一)海報:妨害兵役是刑責,會留下前科
(二)海報:幫孩子規劃未來也要顧到兵役責任